连平县三角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连平县三角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连平县三角镇
- 规模: 绿美生态公园25000㎡,圩镇客厅装修改造600㎡,道路硬底化1200m,道路铺设沥青5000m,“二三街”排水渠建设6000m,“二三街”三线治理3000m,“二三街”人行步道建设2000m,圩镇景观路灯100盏,圩镇景观节点打造3处,圩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12000㎡,绿化美化提升8000m,古墩岭地表清理与“五通一平”40000㎡,三角夜市美食集市4000㎡,农房风貌提升20000㎡,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建设50个,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建设1套,微型消防站建设200㎡,教育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移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及招标人委托的其它工作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验收工作内容: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竣工验收材料编制服务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部门专家的审查(核)论证。本项目必须按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确保工程预算不突破立项时的投资概算。2.工程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工程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按期竣工、包防扬尘污染、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通过验收、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编制、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具体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 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做好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相关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连平县三角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连平县三角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连平县三角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 中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6-441623-04-01-818043
投资项目名称
连平县三角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连平县三角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连平县三角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
公示名称
连平县三角镇典型镇建设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
中标
结果
公示
招标人
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人
(主)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汇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
0.530%(下浮率)
工期
(交货期)
(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2)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
苏杰
(
川
1512022202302831
)
中标日期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