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3-02-07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 规模: 本项目为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新建道路为齐杏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新建道路为齐杏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 ; 完成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施工竣工验收等)、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完成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市政(如道路、管道、综合管线等)及景观接驳;具体包括:道路工程(含软基处理)、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和通信预埋管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交通组织专项方案等内容综合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协助发包人完成发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有关项目立项、规划选址、规划审批、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用地手续等报批、报建工作,负责周边建构筑物保护、海绵城市交通工程等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发包人整理相关意见及证明文件;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立项、方案调整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2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

标段(包)名称: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新建道路为齐杏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40km/h。路线全长约为2.038km,道路红线宽度为35米,道路起于百安路,终点止于规划13m路(接现状良均路)。本次工程桩号AK 0+436.281新建一座20m跨简支桥。项目 建安费 22692.65万元

建设工程范围包括道路工程(含软基处理)、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和通信预埋管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工程内容。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 具体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如有)为准。

2.3 服务周期:

2.3.1 总体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 .3.2 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 )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 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2 )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初步设计 评审通过 之日起 2 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初稿 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评审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意见 10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修编稿;

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 中标人 无条件 配合招标人 按审计意见整改。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为 完成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 设计 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施工竣工验收等)、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完成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市政(如道路、管道、综合管线等)及景观接驳;具体包括:道路工程(含软基处理)、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缆沟和通信预埋管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交通组织专项方案等内容综合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协助发包人完成发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有关项目立项 、规划选址、规划审批、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用地手续等报批、报建工作, 负责周边建构筑物保护、海绵城市交通工程等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发包人整理相关意见及证明文件 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立项、方案调整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

2.4.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510,894.68 元。

2. 5 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 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 的要求 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4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 5 .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 (或以上)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 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政 处罚。 (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 工程 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 》(佛发改信用〔 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2 7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站“ 交易指南 ”中的 工程交易 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 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 招标人盖章的 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 保证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2 28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2 28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 公开 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 . 1 递交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少于 3 个的 ,招标人 应当 依法重新招标。

9 . 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 . 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办法

1 0 .联系方式

人: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编: 528311

人: 胡先生

话: 1501423149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南翔路 6号至壹大厦8楼80 6

编: 528300

人: 小姐

话: 0757-22228717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编: 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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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pdf (招标文件)杏坛镇良均路改道工程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