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07-22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施工答疑与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600568266776A-20250703-000004-3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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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产业配套区施工

标段(包)编号:A02-440606-2025-0012-01-01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7月2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8月7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关于招标文件第10.1技术职称专业里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请问土木工程专业和结构工程专业是否符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答: 符合

2、问:P53页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的市政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请问“广东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是否满足要求?

答: 满足

3、问:我司是央企二级单位的道路高级职称人员,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 符合

4、问:市政工程是否是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

答: 本项目招标文件措辞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含市政工程专业

5、问: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1条款约定不允许分包,招文第20页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作为其价格分,两处矛盾,我公司为大中型企业,请问此项目是否允许向小微企业分包?

答: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技术职称专业中写明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所涉专业较多,且有多个市政类专业,请问“市政工程”专业是否也符合要求?

答: 本项目招标文件措辞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含市政工程专业

7、问: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我单位职称证书为建设工程系列的工程管理专业职称,与建筑工程息息相关,是否同样属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范畴,若不属于请说明理由。

答: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问:招标文件P51、P53,获奖情况,质量类奖项。请问省级或国家级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是否符合要求?

答: 符合

9、问:招标文件P8,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排水箱涵、绿化景观工程、电气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等工程内容。招标文件P17,1.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建筑施工、装配式建筑施工、建筑电气施工、暖通与空调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建筑装饰施工、建筑幕墙施工、风景园林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市政路桥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公共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造价、绿色建筑、数字建筑、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专业。本项目为大型市政公用工程,企业、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和获奖情况都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而招标文件P5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负责人,却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而招标文件中措辞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的大部分专业与本工程建设内容毫无关系,量身定制痕迹太过明显。为何不是设置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是因为为特定单位量身定制条件的原因吗?

答: 本项目招标文件措辞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是指广义上的建筑工程,因包含的相关专业较多,无法一一罗列,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职称符合相关要求即可,不存在为特定单位量身定制的情况

10、问:招标文件P19,本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根据招标文件P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招标文件P21,10.14,四、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九条“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本项目可以劳务分包。请问综合以上条款,是只有本单位是小微企业,才能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吗?请招标人帮忙理顺逻辑。

答: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问:招标文件P53,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如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是否得分?

答: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杏坛镇南国西路杏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57-27388013

2025年7月22日

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联系人:张工、周工

联系方式:020-87562291-8725/8722

2025年7月22日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发布审核扫描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