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精装修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6-02-11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精装修工程答疑与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精装修工程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精装修工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0600568266776A-20260130-000002-9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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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精装修工程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A01-440604-2025-0010-02-01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精装修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2月1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3月11日

一、 答疑内容

1、 问:资信标 投标人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 700 万元(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1.5 分,最高得 3分。请问建筑工程、维修加固工程、改造工程是否符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答:建筑工程或维修加固工程或改造工程包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其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部分由投标人完成且该部分工作量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的,业绩予以认可。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梁海棠

联系方式:0757-82305515 联系方式:0757-83381780

2026年2月11日 2026年2月11日

相关附件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审核).pdf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