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博爱湖学校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服务
- 项目名称: 新建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博爱湖学校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服务
- 范围: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14581.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8076.54平方米,包括新建4座教学楼、1座专业教学楼、1座综合楼、1座图书馆、1座报告厅、4座宿舍、1座食堂、1座体育馆、2座门楼、连廊及地下室,1个400米运动场,配套校园绿化景观、水电及海绵城市建设等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440605MB0A589142603120360
采购项目名称:新建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博爱湖学校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14581.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8076.54平方米,包括新建4座教学楼、1座专业教学楼、1座综合楼、1座图书馆、1座报告厅、4座宿舍、1座食堂、1座体育馆、2座门楼、连廊及地下室,1个400米运动场,配套校园绿化景观、水电及海绵城市建设等设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按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学校建设项目的情况,编制《新建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博爱湖学校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负责代理报告书送审、报批事宜,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并承担评审会议费用。 2.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要求,编制完成新建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博爱湖学校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和总结报告(监测时长2年,含施工期、自然恢复期),并按照水利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监测规划布设监测点。 3.施工监测期以工程实际进度为准,需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交水土保持监测的实施方案、季报和总结报告。报告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切实可行,并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条件。 4.指导学校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任务,直至满足水土保持验收条件。 5.根据甲方的授权,代为草拟有关水土保持验收有关文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呈报有关验收资料。 6.需按甲方要求定期向学校汇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工作进度。 7.组织、协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承担验收会议会务工作及费用。 8.其他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相关的内容。(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0757-86325510
投资审批项目: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2508-440605-04-01-889912
项目规模:平方米(148,076.54平方米)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400,000元 至 ¥170,000元
金额说明:无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2026-03-16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