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沙田镇农业产业产研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复评过程及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新丰县沙田镇农业产业产研中心项目施工复评过程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丰县沙田镇农业产业产研中心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新丰县沙田镇农业产业产研中心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新丰县沙田镇农业产业产研中心项目施工 招标,于 20 23 年 11 月 17 日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分中心 完成 评标 工作 ,并于 20 23 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23 日进行 中标候选人和评标 过程及结果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招标人 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02 3 年 11 月 27 日 ,招标人 (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 及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新丰 分中心, 组织原评标专家 对 新丰县沙田镇农业产业产研中心项目施工 招标评标过程及结果公示期间 投标人 递 交的《 异议书 》进行 复评 。
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分中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监督部门人员 到达 评标会场。
二、 复 核 依据资料: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2、《 异议书 》 、《异议受理通知书》 ;
3、 关于暂停 新丰县沙田镇农业产业产研中心项目施工 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
三、复 核 的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在各评委的见证下从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分中心 第 1 评标室 的电脑下载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经济标书;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新丰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玄华建设有限公司 及 新丰县建筑工程公司 的 技术标书 进行复核 。
四、本次复 核 由招标人于 202 3 年 11 月 27 日召集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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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代码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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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一 |
建筑工程 |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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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二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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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三 |
建筑工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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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四 |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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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五 |
建筑工程 |
五、 评标 委员会对《 异议书 》中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经济标书;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新丰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玄华建设有限公司 及 新丰县建筑工程公司 的 投标标书 被 异议 部分进行复 核 ,全体评委复 核 意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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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 |
复核意见 |
复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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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异议事项: 1. 本次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该企业于 2023 年 08 月 28 日才完成注册地址变更,注册地址由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城南狮岩路上门村综合楼壹号楼 1502 房、 1504 房变更为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大道西 191 号城西村第二村村民小组文化室二楼 ( 仅作办公室使用 )( 住改商 ), 因此,在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8 月期间是无法在新丰县办理施工管理人员社保缴纳,故无法满足在注册地办理的近 6 个月社保佐证材料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9 月 ), 根据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的规定,服务便利性评分标准“需附营业执照、百度地图路线网上截图、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注册地办理的近 6 个月社保佐证材料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9 月 ) 复印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该项评分标准,应不予计分。 |
1、 根据复评会上,招标人在复评现场的解释, 综合评分表中服务便利性备注第 2点的表述是:“主要人员必须在营业执照最新的注册地购买2023年4月至9月的社保才满足要求 ” 。 2、 广东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新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中服务便利性备注第 2点要求。 |
按原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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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异议事项: 2. 我司成立于 1993 年,为新丰县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本次我司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为了更好的完成投标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采用了无人机对本次施工区域进行现场勘察拍照记录。同时,我司本次投标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高工及中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人员配置达到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在质量保证措施的评分细则及项目管理机构的评分细则,我司均达到优的标准。而在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和施工技术措施中的评分细则,我司均有违约承诺,最低也可以到达中的标准,但是评标结果公示里,我司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为所有投标人中最低。 |
重新复核 |
以复核为准。 |
经以上复核异议提起人提出的异议问题,评标委员会复核意见为:异议一维持原评审结果。异议二技术部分重新复核,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技术部 分重新进行评分并 汇总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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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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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玄华建设有限公司 |
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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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丰县建筑工程公司 |
1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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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丰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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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40 |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有效投标文件重新计算 出综合得分后,得分汇总 及排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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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部分 得分 |
技术部分 得分 |
经济部分 得分 |
投标人综合 得分 (商务技 术部分 40%+经 济部分 60%’ |
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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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玄华建设有限公司 |
50.00 |
14.60 |
99.01 |
85.2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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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丰县建筑工程公司 |
10.00 |
14.97 |
99.59 |
6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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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丰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80.00 |
16.07 |
99.64 |
98.2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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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0.00 |
17.40 |
99.57 |
98.70 |
1 |
七、根据以上复核情况,评审结果为:维持原评审结果。
招 标 人(盖章):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