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坭镇南三产业园区互联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3-12-01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白坭镇南三产业园区互联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答疑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2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白坭镇南三产业园区互联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白坭镇南三产业园区互联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白坭镇南三产业园区互联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01

致各投标人:

一、补充说明:

1 、原招标文件第 评定分离办法 2 .1.1 的内容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基本存款账户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8.4款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其他要求(如有)

未存在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2条所列的情形

现修改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基本存款账户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8.4款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 原招标文件第 评定分离办法 2 .1. 3 的内容为: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工期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工程质量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符合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其他要求(如有)

未存在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2条所列的情形

现修改为: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工期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工程质量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符合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3 原招标文件第 评定分离办法 2.4.2 2 )项目获奖情况 的内容为:

项目获奖情况( 6 . 0 0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证书或 正式文件或公布通告网站发出日期准) 承建(独立承接) 的市政道路工程获得质量类奖项情况 :

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2、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 1分,最高得3分;

3、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项得 0.5分,最高得 1.5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 1)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文件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奖项颁发机构官网的查询网页(或截图)打印页和查询网址链接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按要求提交证明资料的不计算得分;

2)同一项目获奖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以上奖项不累计得分。

3)投标人上级单位(如集团公司等)或分公司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如子公司、项目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算得分;

4)投标人提供的装饰装修类奖、科学技术类奖、技术应用类奖、技术发明类奖、市场质量类奖、 园林工程类奖、 信用等级类奖、用户满意类奖、 QC 奖、工艺类或工法奖等奖项均不计算得分;

5)独立完成指独立承建,不含参建。

6)项目获奖应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确认为准;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是指已经民政部门登记,并能提供其在国家社会组织网站的登记信息的查询路径和查询结果证明文件【如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可在中国社会组织 网站https://www.chinanpo.org.cn//查询(民政部登记)】。

现修改为:

项目获奖情况( 6 . 0 0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证书或 正式文件或公布通告网站发出日期准) 承建(独立承接) 的市政 工程获得质量类奖项情况 :

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2、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 1分,最高得3分;

3、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项得 0.5分,最高得 1.5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 1)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文件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奖项颁发机构官网的查询网页(或截图)打印页和查询网址链接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按要求提交证明资料的不计算得分;

2)同一项目获奖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以上奖项不累计得分。

3)投标人上级单位(如集团公司等)或分公司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如子公司、项目部)获得的奖项不予计算得分;

4)投标人提供的装饰装修类奖、科学技术类奖、技术应用类奖、技术发明类奖、市场质量类奖、 园林工程类奖、 信用等级类奖、用户满意类奖、 QC 奖、工艺类或工法奖等奖项均不计算得分;

5)独立完成指独立承建,不含参建。

6)项目获奖应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确认为准;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是指已经民政部门登记,并能提供其在国家社会组织网站的登记信息的查询路径和查询结果证明文件【如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可在中国社会组织 网站https://www.chinanpo.org.cn//查询(民政部登记)】。

二、其他说明

1 、本补充通知( 01 )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最新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 、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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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修改招标正文.doc 补充说明.pdf 修改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