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Ⅰ标监理第 一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 项目名称: 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Ⅰ标监理第一次答疑与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Ⅰ标监理
标段(包)名称: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Ⅰ标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600568266776A-20260128-000001-6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Ⅰ标监理第 一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7-2025-0032-03-01
项目名称: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Ⅰ标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3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3月9日
一、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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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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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监理服务酬金拨付方式 1.首付款在合同签订后 0 日内按合同总价款的 0% 支付。 2.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按月结算与支付,具体为: ☑按形象进度分段结算与支付,具体为: (1)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40%后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该标段审定监理费的 40%; (2)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80%后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该标段审定监理费的 60%; (3)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100%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该标段审定监理费的 80%; (4)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该标段监理结算价的 97%。 (5)标段工程余下监理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付清;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标段工程监理服务费时,须向付款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结算与支付方式: |
10.10监理服务酬金拨付方式 1.首付款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按合同总价款的 30% 支付。 2.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按月结算与支付,具体为: ☑按形象进度分段结算与支付,具体为: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服务酬金,具体如下:(1)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具体支付时间根据发包人情况而定):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4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40%; (3)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8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60%; (4)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10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8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6)余下监理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付清: (7)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须向付款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结算与支付方式: |
2、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6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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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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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预付款与付款方式: 5.4.1 预付款: 本项目不适用 5.4.2 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服务酬金,具体如下: (1)本项目按标段工程完成进度分别进行支付。 (2)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40%后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该标段审定 监理费的 40%; (3)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80%后按程序向承包人支付该标段审定 监理费的 60%; (4)标段工程按进度完成该标段总工程量 100%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该标段 审定监理费的 80%; (5)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该标段 监理结算价的 97%。 (6)标段工程余下监理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付清; (7)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标段工程监理服务费时,须向付款方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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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预付款与付款方式: 5.4.1预付款: (1)预付款的比例:签约合同总价款的30%。 (2)预付款的支付:签订合同签后(具体支付时间根据发包人情况而定)。 (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进度款优先用于抵扣预付款,不足部分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5.4.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服务酬金,具体如下:(1)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具体支付时间根据发包人情况而定):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4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40%; (3)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8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60%; (4)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10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8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6)余下监理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付清: (7)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须向付款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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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佛山市恒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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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业大道16-1号之三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75号之6(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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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陆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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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7-87563210 |
联系方式:0757-87768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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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 |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