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地铁安全评估及地铁安全监测招标公告-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地铁安全评估及地铁安全监测
- 规模: 主要内容包括:(一)公共管网查缺补漏。新建DN100~200临街商铺排污收集支管4.457km,新建d300~d800污水管39.08km,新建DN200~d1350雨水管18.038km,新建B×H=300×300~2000×1600雨水渠1.344km。新建雨水泵站1座,规模为4166m³/h;管道局部非开挖修复167处,管道开挖修复3.691km,管道清淤及固结物清1.126km,管道清障(障碍物)178.4m³,管道清障(树根等)0.576km。(二)村居雨污分流部分。对塱边村、前锋村、莲塘村、永善村、左边村、丹山村、云星村、沙圩二村、横江村等村居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蔡边一村(旧改村)进行截流。合流立管改造13902根,新建DN150~200接户污水管45.878km,新建DN200~DN600污水管网60.777km;新建DN100雨水立管158.984km,新建DN150接户雨水管11.626km,新建DN300~d1200雨水管网26.342km(含DN630压力管0.095km),新B×H=200×150~1200×1200雨水沟6.905km。开挖修复污水3.159km,开挖修复雨水管0.455km,管道局部非开挖修复146处,管道整段非开挖修复排水管1.68km,管道清淤260.004km;管道清障(障碍物)140.92m³;管道清障(树根等)342.5m。(三)散区雨污分流部分。对33个散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DN150接户污水管0.353km,新建DN200雨水口连接管1.093km;开挖修复DN200~d600污水管2.64km,开挖修复d300雨水管0.046km,管道局部非开挖修复16处,管道整段非开挖修复d1500排水管0.021km,管道清淤67.411km,管道清障(障碍物)2.3m³,管道清障(树根等)2m
- 范围: 关的技术支持;(5)协助招标人进行上述服务范围内的有关技术管理工作。2.2.2.3服务范围除以上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工作外,还包括:(1)中标人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评估方案、安全监测服务方案,报监理、招标人、地铁总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等审批,并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监测工作。(2)相邻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数据需上传至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监测管理平台。(3)在执行评估、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地铁总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安全评估、监测技术成果及监测报告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及监测报告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评估、监测方案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负责向地铁总公司“请点”,确保不因评估、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在进入地铁隧道进行工作期间必须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相关申请手续。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各项协调及评审工作的费用。(4)中标人需将工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包括满足市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地铁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5)严格执行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①《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5)14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②投标人需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确保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对于施工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地下工程和深基坑项目,积极采用远程、实时监测的自动化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面掌握地下工程和深基坑现场安全状况,预防工程事故发生。③负责对项目施工前地铁隧道结构内现状情况的记录(含录像、照片、标记等记录资料)、收集编制、整理以及与地铁部门的确认工作。④负责对隧道结构内的裂缝和变形缝的数量、宽度等数据进行记录、收集、整理以及与地铁部门及相关监管单位的确认工作。⑤负责对隧道结构内的裂缝和变形缝的数量、宽度等数据进行记录、收集、整理以及与地铁部门及相关监管单位的确认工作;按地保部门要求,对隧道结构内部已有裂缝及施工期间新增裂缝开展监测工作。⑥负责实施图纸中所设置的地铁隧道结构监测基准点的测量工作,根据业主或地保部门要求定期完成对地铁隧道结构内监测基准点的复测工作。⑦工程实施期间,须完成地保办、建设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加密评估、监测等工作内容,如增加布点、提高频率等,所增加的费用不再另行计取(工程发生变化除外)。⑧向地保部门及质监安监部门提交的评估、监测方案须包括评估、监测工作的应急预案并通过审核。⑨监测基准网的布设方案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负责实施监测基准点的布置、测量工作,根据业主或地保部门要求定期完成对地铁隧道结构内监测基准网的复测工作。2.2.2.4中标人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确定并经甲方确认的评估、监测方案的工作内容,依据地铁保护办及质监、安监有关规定编制评估、监测方案后上报地铁保护办及质监安监部门,经上述部门批准后实施。各专业项目进行实际评估、监测前,需将具体评估、监测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评估、监测的,产生的相关评估、监测费建设单位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工程量评估、监测清单进场监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评估、监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行业 主管部门要求增加或减少计划表所列评估、监测方法和数量。2.2.2.5本工程所涉及的部分监测工作,如因项目进度需要等原因,中标单位在报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另行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其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但分包项目的监测质量和监测工期由中标单位负责。分包合同原则上由中标单位与另一方签订。该部分监测内容纳入中标单位合同一并进行结算。复查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注:应包括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降水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地铁安全评估及地铁安全监测-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
标段(包)名称: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地铁安全评估及地铁安全监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91440101MA9Y7HPJ3A-20260205-100004-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地铁安全评估及地铁安全监测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113-04-01-74293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地铁安全评估及地铁安全监测 | ||
| 标段名称 | 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地铁安全评估及地铁安全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市桥街、东环街、大龙街、南村镇、石楼镇、石碁镇范围内。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主要内容包括:(一)公共管网查缺补漏。新建 DN100~200 临街商铺排污收集支管 4.457km,新建 d300~d800 污水管 39.08km,新建DN200~d1350 雨水管 18.038km,新建 B×H=300×300~2000×1600雨水渠 1.344km。新建雨水泵站 1 座,规模为 4166m³/h;管道局部非开挖修复167 处,管道开挖修复 3.691km,管道清淤及固结物清1.126km,管道清障(障碍物)178.4m³,管道清障(树根等)0.576km。 (二)村居雨污分流部分。对塱边村、前锋村、莲塘村、永善村、左边村、丹山村、云星村、沙圩二村、横江村等村居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蔡边一村(旧改村)进行截流。合流立管改造13902 根,新建 DN150~200 接户污水管 45.878km,新建 DN200~DN600 污水管网60.777km;新建 DN100 雨水立管 158.984km,新建 DN150 接户雨水管 11.626km,新建 DN300~d1200 雨水管网26.342km(含 DN630 压力管 0.095km),新 B×H=200×150~1200×1200 雨水沟 6.905km。开挖修复污水3.159km,开挖修复雨水管 0.455km,管道局部非开挖修复 146 处,管道整段非开挖修复排水管 1.68km,管道清淤 260.004km;管道清障(障碍物)140.92m³;管道清障(树根等)342.5m。 (三)散区雨污分流部分。对 33 个散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 DN150 接户污水管 0.353km,新建 DN200 雨水口连接管1.093km;开挖修复 DN200~d600 污水管 2.64km,开挖修复 d300雨水管 0.046km,管道局部非开挖修复 16 处,管道整段非开挖修复 d1500 排水管 0.021km,管道清淤 67.411km,管道清障(障碍物)2.3m³,管道清障(树根等)2m。 | ||
| 招标内容 | 2.2.2.1按国家现行的规范及规定,代表招标人对前锋污水系统(市桥河以北)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地铁进行安全评估以及安全监测,对涉及沙头东环街道片区1(涉及22号线)、沙头东环街道片区2(涉及22号线)、沙头东环街道片区3(涉及22号线)、东环路污水管道工程(涉及22号线)、桥兴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涉及3号线)、繁华路污水管道工程(涉及3号线)、清河东路雨水管道工程(涉及3号线)、口岸大街污水管道工程(涉及3号线)共8个子项,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要做安全评估、动态监测和安全监控。监测项目主要包括施工范围涵盖地铁区间隧道结构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及相对收敛、裂缝(若有)等,为业主提供既有运营隧道结构监测(自动化监测点位安装和监测)、轨道变形监测、卸载工后表面变形监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安全监控、相关轨道运营公司施工配合(施工许可办理、作业点办理、接挂地线办理、结构设施状态调查、地保监测点安拆配合、监测设备布设附着修复、监测设备定期检查配合、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检查、预防性措施施工配合、运营保障值班、运行应急管理、项目风险管理、综合管理)、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方案、服务合同为准)。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量,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不得要求招标人补偿任何费用。 2.2.2.2本项目各阶段具体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工作需满足招标人及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质监、安监有关规定编制安全评估以及安全监测方案; (2)按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相关安全评估以及安全监测工作; (3)编写安全评估以及安全监测报告(中标单位按要求完成所有相关服务工作,最终提供成果报告一式肆份); (4)提供与上述服务范围有关的技术支持; (5)协助招标人进行上述服务范围内的有关技术管理工作。 2.2.2.3服务范围除以上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1)中标人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评估方案、安全监测服务方案,报监理、招标人、地铁总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等审批,并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监测工作。 (2)相邻地铁隧道结构变形监测数据需上传至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监测管理平台。 (3)在执行评估、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地铁总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安全评估、监测技术成果及监测报告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及监测报告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评估、监测方案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负责向地铁总公司“请点”,确保不因评估、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在进入地铁隧道进行工作期间必须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相关申请手续。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各项协调及评审工作的费用。 (4)中标人需将工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包括满足市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地铁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5)严格执行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①《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5]14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 ②投标人需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确保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对于施工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地下工程和深基坑项目,积极采用远程、实时监测的自动化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面掌握地下工程和深基坑现场安全状况,预防工程事故发生。 ③负责对项目施工前地铁隧道结构内现状情况的记录(含录像、照片、标记等记录资料)、收集编制、整理以及与地铁部门的确认工作。 ④负责对隧道结构内的裂缝和变形缝的数量、宽度等数据进行记录、收集、整理以及与地铁部门及相关监管单位的确认工作。 ⑤负责对隧道结构内的裂缝和变形缝的数量、宽度等数据进行记录、收集、整理以及与地铁部门及相关监管单位的确认工作;按地保部门要求,对隧道结构内部已有裂缝及施工期间新增裂缝开展监测工作。 ⑥负责实施图纸中所设置的地铁隧道结构监测基准点的测量工作,根据业主或地保部门要求定期完成对地铁隧道结构内监测基准点的复测工作。 ⑦工程实施期间,须完成地保办、建设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加密评估、监测等工作内容,如增加布点、提高频率等,所增加的费用不再另行计取(工程发生变化除外)。 ⑧向地保部门及质监安监部门提交的评估、监测方案须包括评估、监测工作的应急预案并通过审核。 ⑨监测基准网的布设方案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负责实施监测基准点的布置、测量工作,根据业主或地保部门要求定期完成对地铁隧道结构内监测基准网的复测工作。 2.2.2.4中标人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确定并经甲方确认的评估、监测方案的工作内容,依据地铁保护办及质监、安监有关规定编制评估、监测方案后上报地铁保护办及质监安监部门,经上述部门批准后实施。各专业项目进行实际评估、监测前,需将具体评估、监测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擅自评估、监测的,产生的相关评估、监测费建设单位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工程量评估、监测清单进场监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评估、监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增加或减少计划表所列评估、监测方法和数量。 2.2.2.5本工程所涉及的部分监测工作,如因项目进度需要等原因,中标单位在报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另行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其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但分包项目的监测质量和监测工期由中标单位负责。分包合同原则上由中标单位与另一方签订。该部分监测内容纳入中标单位合同一并进行结算。复查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注:应包括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降水施工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 | ||
| 工期(交货期) | 安全评估4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至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安全监测120日历天(监测起止时间按各实施点实际施工时间需求计算)。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22.66322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限内;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监测工作范围,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招标内容所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注:(1)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惩戒对象及依据以《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5版)为准。 注: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在册人员。 2.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设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3-24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13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13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4-13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番禺交易部6F)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8461457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迎宾路140-214号B栋4026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萌舒 | 联系电话 | 1812246813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461457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