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涉珠肇高铁同步实施节点工程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 项目名称: 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涉珠肇高铁同步实施节点工程勘察设计答疑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涉珠肇高铁同步实施节点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涉珠肇高铁同步实施节点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1、 若业绩项目合同和施工图设计批复未体现项目涉铁情况,是否可以补充提供施工图设计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评审会议纪要或相关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施工方案的审查、审定意见、业主证明材料作为业绩情况证明?
答:可以。
2、 在本项目投标阶段,除项目负责人外,是否需按合同格式中的附件 4,另提供1名技术负责人和5名设计人员?如需提供,请问这些人员信息编辑在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中的哪一部分?
答:按招标文件 “一、专用条款”第5.1条规定,在资格审查阶段只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
3、 若项目合同和施工图设计批复未体现项目涉铁情况,可否补充提供:施工图设计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评审会议纪要或相关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施工方案的审查、审定意见作为证明材料?
答:可以。
4、 本次招标范围仅涉及珠肇高铁与江珠高速公路( K27+477)福安中桥交叉节点、与江珠高速公路莲洲互通立交A匝道交叉节点,路面部分的工程量较小,路面的内容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是。
5、 招标文件中 “铁路与江珠高速公路(K27+477)福安中桥” 和招标文件附图中铁路与江珠高速公路交叉桩号为K24+521,桩号不一致,请明确。建议采用附图中桩号。
答:暂以招标文件附图中的桩号为准。
6、 招标文件中 “铁路与江珠高速公路莲洲互通立交A匝道交叉节点”与招标文件附图交叉匝道为E、F匝道不一致,请明确。建议采用附图中匝道名称。
答:暂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招标人:珠海珠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