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二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二供电配套工程_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二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04-24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二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二供电配套工程补充
  • 范围: 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3)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二供电配套工程_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二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二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二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二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二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JG2025-1693 )于 2025 4 19 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补充如下:

1 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原文

现文

3.1.1

修改

3.1.1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1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 47 号)的规定换领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2

修改

3.1.2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1.2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 47 号)的规定换领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1.3

修改

3.1.3 工程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 ( 修、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工程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 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 47 号)的规定换领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 ( 修、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注:( 1 )②

删除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建办市 (2023)47 ) 的规定换领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

3.1.3 注:( 2

修改

2 )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 ) 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 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 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 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3 82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 47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4 124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 ( 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 ) ,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2 )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 ) 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 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 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 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3 82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 47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4 124 号)等相关规定。

3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 ( 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 ) ,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3.2.2

修改

3.2.2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 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

3.2.2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 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

3.4 3

修改

3 )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3 )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3.4 3 )②

删除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机电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3.4 4

修改

4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4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8 其他( 4

修改

4 )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用平台”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用平台”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用平台”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用平台”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招标文件中修改如下: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原文

现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4

修改

4 )解密完成后,公布: a 投标人名称; b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c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e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f 投标报价; g 工期; h 质量标准; i 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4 )解密完成后,公布: a 投标人名称; b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c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e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f 投标报价; g 工期; h 质量标准; i 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总则 1.4.1 7

删除

7 )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2 10

删除

10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

3.1 投标文件组成 3.1.2 13

修改

13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企信息登记 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企信息登记 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13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企信息登记 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企信息登记 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删除

施工技术负责人

/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1 )工程获奖

修改

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1 1 1 日至今,获得过的工程质量奖项情况: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 2 分;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 1.5 分;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 1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6 分。

注:①国家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优质工程奖,省级(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市级优质工程奖或质量奖项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 QC 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②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③境外工程不予计算。④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 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的设计方)

完成过的 10kV 或以上电力工程类设计项目自 2021 1 1 日至今获国家级奖项每个得 1 分,省级奖项每个得 0.6 分,市(副省)级奖项每个得 0.3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①每个项目只能按最高奖得分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

②国家级奖项是指: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省部级奖项是指: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省级)电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奖、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奖;市级奖项是指:市(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得市科学技术奖、市(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副省)级电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

③获奖业绩只计算独立的电力工程类项目。

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1 1 1 日至今,获得过的优质工程奖或工程质量奖项情况: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或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 2 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或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 1.5 分;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 1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6 分。

注:①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或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省级及市级优质工程奖或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电网公司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 QC 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

②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③境外工程不予计算。

④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 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的设计方)

完成过的 10kV 或以上电力工程类设计项目自 2021 1 1 日至今获国家级奖项每个得 1 分,省部级奖项每个得 0.6 分,市(副省)级奖项每个得 0.3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①每个项目只能按最高奖得分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

②国家级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省部级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省级)电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省级或以上电网公司颁发的奖项;市级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市(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得市科学技术奖、市(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副省)级电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市(副省)电网公司颁发的奖项。

③获奖业绩只计算独立的电力工程类项目。

④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1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修改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本项最高得 22 分):

1 、人员配备满足附表 2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配备表》的本项得基础分 5 分,不满足得 0 分。

2 、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配备表》的基础上: 2.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具有 2021 1 1 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单项合同金额 950 万元 ( 或以上 ) 电力工程业绩,得 5 分。 本小项最高得 5 分。

2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3 年或以上的,得 2.5 分;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1-2 年的,得 1.5 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 2.5 分。

3 )质量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或以上) 职称的,得 1.5 分。

4 )安全负责人: 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5 分。

5 )造价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5 分。

6 )其他专业人员 2 名:具备供电局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两种人”资格(即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每一人得 0.5 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 1 分。

2.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的设计管理人员:

1 设计负责人 :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3 年或以上的,得 2 分;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1-2 年的,得 1 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 2 分。

2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以上的得 0.5 分。

3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以上的得 0.5 分。

4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以上的得 0.5 分。

5 )造价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0.5 分。

注:①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件、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报告)。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报告)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人员信息或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可证明业绩人员信息或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扫描件。

②拟投入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如职称证(如有)、注册证(如有)、上岗证(如有)等)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工作票专业人员须提供供电部门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两种人”考试合格证明文件扫描件),缺少或不提供的,不得分。职称证需由人社部门颁发,时间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③需提供在投标人(不含投标人子公司,含分公司) 2025 4 月的社保证明(如相关注册证人员注册证书符合国家注册管理规定但属离退休人员,需提供此人离退休证及与投标单位的返聘协议扫描件)。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不重复计分。

④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本项最高得 22 分):

1 、人员配备满足附表 2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配备表》的本项得基础分 5 分,不满足得 0 分。

2 、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配备表》的基础上: 2.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具有 2021 1 1 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质量合格且单项合同金额 950 万元 ( 或以上 ) 电力工程业绩,得 5 分。本小项最高得 5 分。

2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3 年或以上的,得 2.5 分;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1-2 年的,得 1.5 分;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0.75 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 2.5 分。

3 )质量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5 分;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75 分。

4 )安全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5 分;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75 分。

5 )造价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5 分;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75 分。

6 )其他专业人员 2 名:具备供电局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两种人”资格(即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每一人得 0.5 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 1 分。

2.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的设计管理人员:

1 )设计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3 年或以上的,得 2 分;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1-2 年的,得 1 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 2 分。

2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以上的得 0.5 分;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25 分。

3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以上的得 0.5 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25 分。

4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以上的得 0.5 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25 分。

5 )造价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0.5 分;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25 分。

注:①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件、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报告)。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报告)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人员信息或业绩规模或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可证明业绩人员信息或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扫描件。

②拟投入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如职称证(如有)、注册证(如有)、上岗证(如有)等)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工作票专业人员须提供供电部门系统颁发的工作票“两种人”考试合格证明文件扫描件),缺少或不提供的,不得分。职称证需由人社部门颁发,时间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③需提供在投标人(不含投标人子公司,含分公司) 2025 4 月的社保证明(如相关注册证人员注册证书符合国家注册管理规定但属离退休人员,需提供此人离退休证及与投标单位的返聘协议扫描件)。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不重复计分。

④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配备表》施工技术负责人基本要求

修改

按招标公告要求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已调整,调整后的招标公告(补充公告版)、招标文件(补充公告版)及电子招标文件(补充公告版) GZZB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3 、本项目原定的日程及场地安排已变更,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日程安排及发布本项目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期: 2025 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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