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永大东路机电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6-02-09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永大东路机电照明工程施工
  • 规模: 1.建设规模:永大东路工程西起塘西大道,接顺现状永大路,东至丰明路,路线全长约3.94km,红线宽度60m,双向6车道,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全线采用双六+人非慢行系统的道路断面。全线含跨河涌桥梁1座,箱涵3座,全线共设7处平面交叉。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机电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永大东路机电照明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永大东路机电照明工程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600568266776A-20260123-000001-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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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永大东路机电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0607-04-01-937460

招标条件

1.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永大东路机电照明工程施工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4〕2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以三交复〔2024〕35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产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永大东路机电照明工程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以佛政数监管核[2024]1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永大东路机电照明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永大东路机电照明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7101-2024-0001-05-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建设规模: 永大东路工程西起塘西大道,接顺现状永大路,东至丰明路,路线全长约3.94km,红线宽度60m,双向6车道,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全线采用双六+人非慢行系统的道路断面。全线含跨河涌桥梁1座,箱涵3座,全线共设7处平面交叉。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机电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3.其他: /

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机电工程、照明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机电工程、照明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6年06月13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12,250,480.85 (元)

投标保证金

200,000.0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6.6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机电工程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要求

7.1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项目总工:交通工程或计算机或机电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2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7.3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9.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10. 投标人的其他最低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或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体现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程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程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7.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截图,且规定年份的平均营业总收入按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

8.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应同步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公路-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三水产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5281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 76号 4栋18层

招标人联系人

范工

联系电话

0757-87733629

招标人传真

0757-87733629

电子邮箱

sscfgg88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陈沛杰

联系电话

0757-86283490-803

招标代理传真

0757-86283490

电子邮箱

bjzj_gz@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7-87725443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7725443

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7-8772544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 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遗书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 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网址: https://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6157519.html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 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诉接收部门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 0757-87725443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 0757-87732610 )。

2026年02月09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3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1-附件2.pdf (签)招标公告-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