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韶关市发布时间:2026-01-16来源: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丰县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韶关市新丰县沙田镇镇区范围内
  • 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沙田圩镇三横三纵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沙田镇文体中心建设项目、沙田镇圩镇河道(碧道)升级改造工程、沙田镇四沿地区及重点区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沙田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沙田镇农贸市场扩容升级改造工程、沙田镇幼儿园迁建工程
  • 范围: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建设监理服务(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丰县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监理(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新丰县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监理(第二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020006517604XU-20260116-000024-5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509-440233-04-01-995159

投资项目名称

新丰县沙田镇 “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新丰县沙田镇 “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监理 (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新丰县沙田镇 “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监理 (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建设 地点

韶关市新丰县沙田镇镇区范围内。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和县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构成

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沙田圩镇三横三纵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沙田镇文体中心建设项目、沙田镇圩镇河道 (碧道)升级改造工程、沙田镇四沿地区及重点区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沙田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沙田镇农贸市场扩容升级改造工程、沙田镇幼儿园迁建工程。

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建设监理服务(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具体如下:

1)施工准备阶段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正式开工止;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服务期满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最高投标限价

见本招标文件 “第一章 第三节 8.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 2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投标人与其拟委派的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委派的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 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2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4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被禁止参与本项目的单位5江西欧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被禁止参与本项目的单位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 保修 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具体如下:

1)施工准备阶段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正式开工止;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服务期满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 6 1 16 1 8 0 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2 6 10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2 6 10 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 6 2 6 10 3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 53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发布公告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招标人

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新丰县沙银路 1号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51-2320223

招标代理机构

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联系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 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3570797877

招标监督机构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1-692102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 6 1 16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新丰县沙田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项目监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