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湖口镇一村一品项目设计
- 规模: 1、完善南山水(新湖段)沿河两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赤溪湖、下罗田等自然村基础设施,总长约2000m。2、完善原太和小学、太和圩老省道、九塘村周边基础设施,总长约800米,建设村牌标识,房屋外立面改造,修砌四小园,地面硬化等(具体
- 范围: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范围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2、设计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含概算);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湖口镇“一村一品”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湖口镇“一村一品”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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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102-440282-04-01-86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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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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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湖口镇“一村一品”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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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湖口镇“一村一品”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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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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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南雄市湖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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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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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范围及规模 |
1、 完善南山水(新湖段)沿河两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赤溪湖、下罗田等自然村基础设施,总长约 2000m。 2、 完善原太和小学、太和圩老省道、九塘村周边基础设施,总长约 800米,建设村牌标识,房屋外立面改造,修砌四小园,地面硬化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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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 设计范围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 、 设计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初步设计(含概算);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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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设计总工期共 2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至提交符合招标人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止。(每一步设计工作,必须以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备注:设计总工期不包含施工图审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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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次招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10200.00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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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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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 2.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2.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④ 同时具有 市政行业 ( 道路 工程专业 )设计 丙 级以上 (含 丙 级 )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 丙 级以上 (含 丙 级 )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丙 级以上 (含 丙 级 )资质。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或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 ( 或以上 ) 技术职称 或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二级以上 (含二级) 注册结构师 。 3. 2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本项目招标人: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2)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城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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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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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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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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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 7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8 月 6 日 10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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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8 月 6 日 10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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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6日10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 1号大润发四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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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 );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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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南雄市 342省道与342县道交汇处附近西(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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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许 工 |
联系电话 |
0751-365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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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市城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 42号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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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饶工 |
联系电话 |
0751-8989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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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1-3823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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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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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 韶关市城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