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及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11-26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及园区认定项目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本次招标包括道路工程(二期)及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其中:(1)道路工程(二期)拟新建园区配套市政道路8条,建设里程合计约5.7km。其中永康路工程(一期)为城市主干路,丰顺路工程(一期)、永济路工程(二期)、永福路工程(二期)、丰源路工程为城市次干路,永润路工程(一期)、永锦路工程(一期)及永盛路工程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及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设计等其他附属工程。(2)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以下3个子项:1、化工园区专用停车场;2、消防安全区、化工园区取水码头项目;3、事故废水应急池、雨水闸阀及管网。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移交(归档)、包竣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水电费用、包检测、包保险、包税金、质保期内维护工作等,☑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及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房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1部分:主要对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及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及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房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及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及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0607-04-01 -118559

招标条件

1.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发改投审[2024]3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佛政数监管核[2024]2号 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及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及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7-2024-0020-01-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本次招标包括道路工程(二期)及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其中:

(1)道路工程(二期)拟新建园区配套市政道路8条,建设里程合计约5.7km。其中永康路工程(一期)为城市主干路,丰顺路工程(一期)、永济路工程(二期)、永福路工程(二期)、丰源路工程为城市次干路,永润路工程(一期)、永锦路工程(一期)及永盛路工程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及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设计等其他附属工程。

(2)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以下3个子项:1、化工园区专用停车场;2、消防安全区、化工园区取水码头项目;3、事故废水应急池、雨水闸阀及管网。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移交(归档)、包竣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水电费用、包检测、包保险、包税金、质保期内维护工作等,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及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房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1部分:主要对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及园区认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及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海绵城市、房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 632 日历天,计划工期: 632 日历天,其中事故废水应急池及化工园专用停车场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248,194,619.34(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投标人自行确定 为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 ,由承担市政部分的单位且具备“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中2.(1)资质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市政部分施工的成员需满足要求);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房建部分施工的成员需满足要求)。

  1.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省外单位须提供。)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市政公用 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省外单位须提供。)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5 月至 2024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为140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城市道路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类别”可为城市道路工程或城市桥梁工程。

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电子证书的,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予以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评标定标分离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 11 27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2 19

9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2 19

9 30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4 12 19

9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三水产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528100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74号一座五层之三

招标人联系人

范工

联系电话

0757-87733629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7-86283490-809/803

招标代理传真

0757-86283490

电子邮箱

bjzj_gz@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7-87725443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7725443、0757-8773261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 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024 11 26

相关附件

发布审核扫描件.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