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_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
- 规模: 本项目拟利用现状建筑及校园设施开展二期改扩建工程,完善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以满足专门学校的办学要求。涉及用地范围面积约为58451.33平方米,改扩建总面积40595.69平方米,其中现状建筑改造面积39167.69平方米,新建面积1428平方米,最大单体改造面积20845.0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改造、电气工程改造、给排水工程改造、消防工程改造、通风空调工程改造、智能信息化工程改造、结构加固、外立面改造、屋面改造及室外工程改造等
- 范围: 本项目检测服务内容为常规检验检测,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材料及构配件(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3)钢结构(4)地基基础(5)建筑节能等。具体检测的项目、内容及数量以委托合同及每批次检测委托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_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50812-000027-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114-04-01-60120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花山段3号,用地北面面临永安东路,西面临启源大道。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利用现状建筑及校园设施开展二期改扩建工程,完善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以满足专门学校的办学要求。涉及用地范围面积约为 58451.33平方米,改扩建总面积40595.69平方米,其中现状建筑改造面积 39167.69平方米,新建面积1428平方米,最大单体改造面积20845.0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改造、电气工程改造、给排水工程改造、消防工程改造、通风空调工程改造、智能信息化工程改造、结构加固、外立面改造、屋面改造及室外工程改造等。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检测服务内容为常规检验检测,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材料及构配件(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3)钢结构(4)地基基础(5)建筑节能等。具体检测的项目、内容及数量以委托合同及每批次检测委托清单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限为本项目实施全过程。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14.521686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检测范围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工程设备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1)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2)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3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等规定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须提供网页截图)(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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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12日 21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3日 8时45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3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3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94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173984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349217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173984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http://qyk.gzcc.gov.cn/login) |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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