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鹤山市雅瑶镇水安全提升工程项目一期
- 开标时间: 2025-12-1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雅瑶镇水安全提升工程项目(一期)
标段(包)名称:鹤山市雅瑶镇水安全提升工程项目(一期)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124407000718835921-20251111-000078-4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山市雅瑶镇水安全提升工程项目(一期) 已由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鹤发改资(202 2 ) 127 号 、鹤发改资〔2024〕118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210-440784-04-01-39036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筹集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对雅瑶镇泥海水流域清溪围至上游朝新围3.045km(包括朝新围、清溪围、茶园围、玉岗围)进行清淤疏浚对雅瑶镇泥海水流域清溪围至上游朝新围2.523km岸坡整治和堤围加固;改造一座电排站等。
2.2 项目概算总投资:1007.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520540.53元。
2.3 总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
2.5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2.6 建设地点:鹤山市雅瑶镇。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凡由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或存在行政处罚记录),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3.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12 日08时30分至2025年 11 月 18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4.2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详见《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3需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应按照《江门市 GDCA 数字证书业务指引以及客户端下载》或《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含办理及使用)》的要求,办理 CA 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其他要求
7.1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7.2 为支持鹤山市“百千万工程”建设,中标人须以自有资金配建不少于中标价11%的“百千万工程”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与“百千万工程”项目的业主或指定单位通过另行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具体配建事项。
8.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 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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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单位: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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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冯先生 |
联系人:林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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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0-8283801 |
电 话:0750-8813399 |
2025年 11 月 11 日
鹤山市雅瑶镇水安全提升工程项目(一期)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08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 17时3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 /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 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