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开发区仙村园区(北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增城开发区仙村园区北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增城开发区仙村园区(北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广州增城高端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标段(包)名称:增城开发区仙村园区(北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增城开发区仙村园区(北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2-1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14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2-10 20:12:21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18-04-01-76850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增城高端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开发区仙村园区(北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增城开发区仙村园区(北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增城开发区仙村园区(北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2-10 09:00:00 | |||||||||||||||||||||||||||
| 评标情况 |
若通过技术标及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 3家且少于等于20家的,则推荐全部合格的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进入定标阶段。若通过技术标及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大于20家的,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排前20名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进入定标阶段,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企业资信得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与企业资信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则按名次并列计算。若名次排列出现并列,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分数均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如排名第20名的投标人有N个,则这N个投标人都推荐进入定标阶段。详见 《推荐入围单位记录表》。 经评审,推荐进入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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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1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320487 | 32027649.49元 | 执行国家、省市、行业制定的质 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 过程中达到质量验收标准,通过 各级验收合格并交付供电局。 | 2026年3月5日计划开工,施工 总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 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 准)。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44030505 | 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 余鹏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2202303350 | 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 2 | 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26369J | 31756533.37元 | 执行国家、省市、行业制定的质量标准 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质 量验收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交付 供电局。 | 2026年3月5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 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016804 | 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 余燕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粤1362019202000355 | 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 3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224486 | 32279165.98元 | 执行国家、省市、行业制定的质量标准 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质 量验收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交付 供电局。 | 2026年3月5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 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A00641 | 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 谭天凯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5202601055 | 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 4 |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91441900198029270C | 32086164.22元 | 执行国家、省市、行业制定的质量标准和验 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质量验收标 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交付供电局。 | 2026年3月5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 开工令为准)。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45591 | 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 黄华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3202306676 | 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 5 |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27206L | 31096708.51元 | 执行国家、省市、行业制定的质量标准和验 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质量验收标 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交付供电局。 | 2026年3月5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 开工令为准)。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29315 | 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 杨耀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0202103689 | 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 6 | 广东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982770993985H | 32537284.26元 | 执行国家、省市、行业制定的质量标准和验收 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交付供电局。 | 22026年3月5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 开工令为准)。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63011 | 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 叶志洪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6201636332 | 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 7 | 鹤山城市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 91440101MA9W31WA73 | 32438728.35元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654424 | 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 陈选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2202304241 | 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 8 | 广东启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441403741711790B | 31285916.90元 | 执行国家、省市、行业制定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 管理过程中达到质量验收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交付供电局。 | 2026年3月5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180日历天。(具体 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763371 | 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 马瑜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粤1332020202100988 | 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28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冯工 | 联系电话 | 020-62701972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32821156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2-11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2-14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