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11-20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拟在原生活污水主管道基础上,通过新建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改造现状合流管作为雨水管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建设大塘圩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井、管道铺设、管道土方开挖及回填弃置,路面破除及修复、管道CCTV监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工程为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检查井、管道铺设、管道土方开挖及回填弃置,路面破除及修复、管道CCTV监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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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0607-04-01-993903

招标条件

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310-440607-04-01-99390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7-2024-0014-01-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拟在原生活污水主管道基础上,通过新建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改造现状合流管作为雨水管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建设大塘圩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井、管道铺设、管道土方开挖及回填弃置,路面破除及修复、管道 CCTV监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工程为大塘镇大塘圩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井、管道铺设、管道土方开挖及回填弃置,路面破除及修复、管道 CCTV监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6,861,574.10(元)

投标保证金

10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须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件规定。】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 (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5 月至 2024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

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7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时,以退休、离职为由,被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8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时,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被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时,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电子证书的,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 11 2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2 12 9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2 12 9 30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4 12 12

9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528143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商业城正面二层201

招标人联系人

冯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7293777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7-82280298

招标代理传真

/

电子邮箱

gdlxhgc@126.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771750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 https://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6044034.html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024 11 20

相关附件

发布审核扫描件.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