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施工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 项目名称: 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施工第1次答疑与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0600568266776A-20251013-000001-4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施工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7-2025-0023-03-01
项目名称: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0月2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1月7日09 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5分):(1)口类似项目业绩(2分):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单项建安工程费为10000 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建筑面积也是设置业绩的一个标准,请问提供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以上的业绩符不符合要求请直接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谢谢?
答: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业绩是以工程造价作为量化指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才能符合要求。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
|
联系人:黄工 |
联 系 人:李小姐 |
|
联系方式:0 0757-87293777 |
联系方式:0757-87729978 |
|
2025年10月24日 |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