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超级邻里中心检验监测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知识城超级邻里中心检验监测
- 范围: 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 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监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1-0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知识城超级邻里中心检验监测
标段(包)名称:知识城超级邻里中心检验监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知识城超级邻里中心检验监测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知识城超级邻里中心检验监测
- 项目编号: JG2023-419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7月29日 0时0分~2023年8月1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680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项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一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推)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注: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和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③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④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黄埔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一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推)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8月18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18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7月29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1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8月18日 9时45分 - 2023年8月1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智体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刘工
- 代理联系人: 周工
- 联系方式: 18826427563
- 代理联系方式: 13512788961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智体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监督电话: 020-31600457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