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和总承包管理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05-20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和管理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2667.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87.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79.9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旧建筑物,新建1栋地上高度为11层、地下1层(停车场、设备用房)的心理卫生大楼及设备购置等。设置床位400张。项目总投资约13761.70万元。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和总承包管理,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
  • 范围: 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建筑屋面工程、人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钢结构、电梯工程等)及室外配套道路、管线、园林工程、泛光照明、外墙身字体标牌、总承包管理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承包范围出现争议时,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和总承包管理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和总承包管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0600568266776A-20250516-000002-6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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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7-440604-83-01-804978

招标条件

1.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发改资〔2019〕15号文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和总承包管理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数佛〔2019〕25号文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和总承包管理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和总承包管理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1-440604-2025-0010-01-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西北侧,澜石中学南面,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 13761.70 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 项目总建筑面积22667.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87.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79.9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旧建筑物,新建1栋地上高度为 11层、地下1层(停车场、设备用房)的心理卫生大楼及设备购置等。设置床位400张。项目总投资约13761.70万元。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和总承包管理,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清单内容。

招标内容

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建筑屋面工程、人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钢结构、电梯工程等)及室外配套道路、管线、园林工程、泛光照明、外墙身字体标牌、总承包管理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承包范围出现争议时,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 504 日历天,计划工期: 50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7月9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1月25日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78,507,718.07(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建筑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11 月至 2025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评标定标分离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 5 2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6 13

9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6 13

9 30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5 6 13

9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指定 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邮编

5280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招标人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757-82305515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邮编

5280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11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梁工

联系电话

0757-83381780

招标代理传真

/

电子邮箱

fszcyg@126.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7-82309126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7-83039253、0757-82309126

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7-8230912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要求获评 “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本项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质量标准执行《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1-2016》、《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佛山市装配式评价标准有关规定,如合同实施期间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且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达到 “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化管理交流工地”

2025 5 20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审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