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3-08-25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海丰县梅陇镇
  • 规模: 梅陇镇区各村环境整治(含沿线风貌提升、建筑外立面改造、杆线整治、河道治理等);高中村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提升及相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最高上限价为300万元(其中:勘察费100万元、设计费200万元); 2.5、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其中: 工程勘察15日历天、设计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必须具备①或者同时具备②和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1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勘察设计 已由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海发改投审〔 2021〕2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除争取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勘察设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梅陇镇。

2.2、建设规模:梅陇镇区 各村 环境整治 (含沿线风貌提升、建筑外立面改造、杆线整治、河道治理等);高中村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提升及相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

2.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最高上限价为 300万元(其中:勘察费100万元、设计费200万元);

2.5、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其中: 工程勘察 15日历天、设计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必须具备 ①或者同时具备②和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必须具备 ①或者同时具备②和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兼项目 总负责人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连续近 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或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官网能够直接通过网址或扫码查询打印的证书信息打印件)

②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提供,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连续近 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或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官网能够直接通过网址或扫码查询打印的证书信息打印件)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方为牵头单位(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

3.4、投标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或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广东省众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邮箱(1083390772@qq.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5.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5.3、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

5.4、电子文件U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5.5、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招标日常安排表

项目名称

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HFJG2023-0033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 8 25 18 00

投标人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3 9 10 0 00

网上投标开始时间

2023 8 25 18 00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2023 9 20 10 00

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时间

2023 9 20 9 00

电子文件 U盘递交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海丰县附城镇 324 国道小路陂段南侧

开标时间

2023 9 20 10 00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 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

8.联系方式

人: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北大道

邮政编码: 516477

人: 彭镜平

话: 0660-665141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众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 4 203 邮政编码: 516400

陈右程

0660-3827964

2023 08 25

相关附件

可研报告.pdf 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陇片区一期)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