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渡头水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6-03-23来源:广东省中介超市交易系统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渡头水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 规模: 资产总额(¥17,826,400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自签订合同的时间起算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范围: 1.项目概况:渡头水闸工程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马宫海堤浪清段桩号17+000m处,重建后主要任务为档潮、排洪为主,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4415025796979182603132027

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渡头水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服务内容:1.项目概况:渡头水闸工程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马宫海堤浪清段桩号17+000m处,重建后主要任务为档潮、排洪为主,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设计排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对重建水闸铺盖、闸室、消力池、海漫、上下游翼墙、两岸连接堤、以及工程安全监测和管养房等管理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为1782.64万元。 2.服务内容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 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开展汕尾市城区渡头水闸重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0660-3205506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规模:资产总额(¥17,826,400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自签订合同的时间起算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金额:¥160,000元 至 ¥140,000元

金额说明:《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2026-03-25 1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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