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晨洲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临时用海论证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6-03-23来源:广东省中介超市交易系统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晨洲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临时用海论证
  • 规模: 资产总额(¥25,881,000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自签订合同的时间起算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范围: 1.项目概况:汕尾市城区晨洲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镇红草海堤上桩号9+206处,为原址拆除重建工程 ; 重建水闸上游铺盖、闸室段及下游消力池、重建上下游两岸岸坡、更换闸门及启闭设备、新建管理房、增设水雨情及工程观测设施、仿木地板、生态草砖、草坪护坡和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2588.1万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4415025796979182603131829

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晨洲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临时用海论证

中介服务事项: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

服务内容:1.项目概况:汕尾市城区晨洲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镇红草海堤上桩号9+206处,为原址拆除重建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建水闸上游铺盖、闸室段及下游消力池、重建上下游两岸岸坡、更换闸门及启闭设备、新建管理房、增设水雨情及工程观测设施、仿木地板、生态草砖、草坪护坡和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2588.1万元。 2.服务内容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 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开展汕尾市城区渡头水闸重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0660-3205506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规模:资产总额(¥25,881,000元)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说明:自签订合同的时间起算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金额:¥180,000元 至 ¥160,000元

金额说明: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国海管字〔2003〕110号。

是否选取中介:否

有无回避情况:否

截止报名时间:2026-03-25 1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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