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映丰路1标云海路连接及高丰新开涌两岸改造工程1标
- 规模: 映丰路1标,西起现状鲁村路、东至云海路,全长约471m,道路红线宽24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云海路连接段北起现状云海路,南至映丰路,道路全长约238m,道路红线宽37m,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60km/h
- 范围: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映丰路1标,西起现状鲁村路、东至云海路,全长约471m,道路红线宽24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云海路连接段北起现状云海路,南至映丰路,道路全长约238m,道路红线宽37m,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60km/h。包括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 日历天,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2.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 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2.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3.投标保证金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5.其他5.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5.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5.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5.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工程编号:GC2024(SS)WZ0014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0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映丰路1标、云海路连接及高丰新开涌两岸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映丰路1标、云海路连接及高丰新开涌两岸改造工程1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1//EN" "http://www.w3.org/TR/html4/strict.dtd"|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7-440607-04-01-43436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映丰路1标、云海路连接及高丰新开涌两岸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映丰路1标、云海路连接及高丰新开涌两岸改造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映丰路1标、云海路连接及高丰新开涌两岸改造工程1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9000.00000万元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映丰路1标,西起现状鲁村路、东至云海路,全长约471m,道路红线宽24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云海路连接段北起现状云海路,南至映丰路,道路全长约238m,道路红线宽37m,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60km/h。 |
|||
| 招标内容 |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映丰路1标,西起现状鲁村路、东至云海路,全长约 471m,道路红线宽 24m,双向 4 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云海路连接段北起现状云海路,南至映丰路,道路全长约238m,道路红线宽 37m,双向 6 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60km/h。包括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360 | |||
| 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元) | 45955275.07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类别:施工类企业)。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综合类)(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材料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00万元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9.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材料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00万元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业绩的,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足以证明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10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10.1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的财务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2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08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8日 09时30分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8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9时30分。 1.2开标时间:2024年3月8日9时30分。 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3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08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757-6689023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必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601房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2593498 |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2610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 映丰路1标、云海路连接及高丰新开涌两岸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云投审〔2023〕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映丰路1标、云海路连接及高丰新开涌两岸改造工程1标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3〕63 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3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4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投标保证金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5.其他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5.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工程编号:GC2024(SS)WZ0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