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一地块四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范围: 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 开标时间: 2023-05-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一、地块四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一、地块四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一、地块四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番禺区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地块一、地块四供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JG2023-168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2日 0时0分~2023年5月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398.604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工程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方数量不应超过3家,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机电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5月4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4月12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5月4日 9时45分 - 2023年5月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周小姐
- 代理联系人: 刘工
- 联系方式: 020-34819228
- 代理联系方式: 18676628880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 020-8489222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