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公平镇实验幼儿园)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公平镇实验幼儿园施工
- 项目地址: 海丰县公平镇
- 规模: 公平镇实验幼儿园用地面积为6350平方米,拟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原教学楼进行装修改造,建设地下消防水池、门卫室、配电房、围墙、通园道路、活动场地及校门等附属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最高限价:12348222.50元; 2.4、计划工期:2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 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海丰县公平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平镇实验幼儿园用地面积为6350平方米,拟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原教学楼进行装修改造,建设地下消防水池、门卫室、配电房、围墙、通园道路、活动场地及校门等附属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最高限价:12348222.50元; 2.4、计划工期:2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公平镇实验幼儿园)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公平镇实验幼儿园)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公平镇实验幼儿园)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公平镇实验幼儿园) 已由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投审〔2022〕14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招标人为 海丰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丰县公平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平镇实验幼儿园用地面积为6350平方米,拟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原教学楼进行装修改造,建设地下消防水池、门卫室、配电房、围墙、通园道路、活动场地及校门等附属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最高限价:12348222.50元;
2.4 、计划工期:2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
3.4 、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提供相关技术岗位证书;
3.5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格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同时应附职称证或(和)注册执业证或(和)岗位资格书、身份证、连续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或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官网能够直接通过网址或扫码查询打印的证书信息打印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6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6.1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
6.3 、电子文件U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将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6.4 、 投标人递交电子文件时同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的材料原件和备查原件清单表一式两份,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6.5 、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6.6 、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8 、招标日常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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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公平镇实验幼儿园) |
项目编号 |
HFJG202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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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 年5月24日12时00分 |
投标人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
2023 年6月5日0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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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标开始时间 |
2023 年5月24日12时00分 |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
2023 年6月15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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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U盘递交时间 |
2023 年6月15日9时至10时00分 |
电子文件U盘递交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资源中心海丰分中心二层开标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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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 年6月15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资源中心海丰分中心二层开标室1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丰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众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 地址: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03
邮政编码: 516400 邮政编码: 5164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林晓娟
电 话: 0660-6627708 电 话: 0660-3488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