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北部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3-01-11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北部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海丰县北部新区幼儿园校内
  • 规模: 该项目占地面积55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
  • 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北部新区幼儿园校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北部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北部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公示标题: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北部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1-11 08:01:54

公示结束时间:2023-01-14 08:01:54

公示发布时间:2023-01-11 08:01:54

公示内容

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北部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评标工作已经结束, 经组织专家 评审 评标委员会确定了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公示 ,从 2023 1 11 日至 2023 1 13 日止。

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新江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金灿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吉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关天卓

张永群

许坤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建造师注册证书:

2442020202113277

建造师注册证书:

2442016201903399

建造师注册证书:

1442020202102691

投标报价(元)

25927076.65

25535330.08

26198477.28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

详见评标报告

详见评标报告

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附件:评标报告、投标人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提出异议、投诉时间: 202 3 1 11 1 13

异议受理部门: 海丰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 0660-6627708

联系地址: 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

投诉受理部门: 海丰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0- 6622121

联系地址: 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

招标人(盖章)

2023 1 10

相关附件

定标表 (挂网版).pdf 中标公示.pdf 评标报告 (挂网版).pdf 投标人资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