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镇环莞快速路三期犀牛陂村禾碌冚(土名)安置项目—基础设施工程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大朗镇环莞快速路三期犀牛陂村禾碌冚土名安置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 项目地址: 大朗
- 规模: 本项目为建设犀牛陂村安置地块基础设施工程,共有两个地块,分别为区域一地块及区域二地块,均需进行配套挡土墙、道路、给排水(含污水)等工程建设,管径最大为DN600,总投资额约为1295.02万元
- 范围: 东莞市大朗镇环莞快速路三期犀牛陂村禾碌冚(土名)安置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2、给排水(含污水)工程;3、挡土墙等工程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镇环莞快速路三期犀牛陂村禾碌冚(土名)安置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大朗镇环莞快速路三期犀牛陂村禾碌冚(土名)安置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评标结束时间:2024-01-04 14:18:45
公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东莞市大朗镇环莞快速路三期犀牛陂村禾碌冚(土名)安置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2)建设地点: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村
(3)招标人:东莞市大朗镇犀牛陂股份经济联合社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建设犀牛陂村安置地块基础设施工程,共有两个地块,分别为区域一地块及区域二地块,均需进行配套挡土墙、道路、给排水(含污水)等工程建设,管径最大为DN600,总投资额约为1295.02万元。
(6)计划工期:103日历天
(7)项目投资金额:12950244.2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东莞市大朗镇环莞快速路三期犀牛陂村禾碌冚(土名)安置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2、给排水(含污水)工程;3、挡土墙等工程。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按本次招标范围及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变更设计、增减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整的费用除外)。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4 年 01 月 03 日 15 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表》。
三、开标、评标情况
(一)开标记录:
1、2024年01月03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室(4)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8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7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共1家。其中系统资审结果显示不通过的企业: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对应类别的建安B证已过期,有效期为2023年7月16日),根据招标文件5.4.1款,否决其投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共有7家投标人解密成功,1家未解密,其中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现场共开启7家投标单位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文件进行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暂不开启。
6、对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7、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二)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下午09时30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2)
四、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广东华盛源建设有限公司 |
2 | 广东建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 |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
4 | 广东裕盛建设有限公司 |
5 | 君兆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 | 广东鼎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 | 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无否决投标的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填报项目经理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所填报项目总工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0项要求;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工程量固化清单报价时】 (8)投标人若填写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未出现缺项、缺页;书面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采用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A):50分 主要人员(B):35分 其他因素(C) 技术能力:15分 履约信誉: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报价信封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通过详细评审。 注:当有2家或以上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时,则并列同一名次。所有名次为前5名的投标人全部通过详细评审。 |
七、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是否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得分合计 | 得分排名 |
1 | 广东华盛源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38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6.38 | 3 |
2 | 广东建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25 | 50 | 不通过 | / | / | 85.25 |
|
3 |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7.16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7.16 | 1 |
4 | 广东裕盛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89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5.89 | 4 |
5 | 君兆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82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6.82 | 2 |
6 | 广东鼎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38 | 50 | 不通过 | / | / | 84.38 |
|
7 | 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78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5.78 | 5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排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价(元) | 备注 |
1 | 广东华盛源建设有限公司 | 11955258.3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2 | 广东裕盛建设有限公司 | 11992781.8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3 |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 11877610.68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4 | 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038602.58 |
|
5 | 君兆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017797.47 |
|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华盛源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裕盛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