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3-09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
  • 规模: 全南沙区范围内由委托人接管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含参照污水处理厂管理处理设施)、泵站等。1、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约2000公里。2、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处理站(含参照污水处理厂管理处理设施)共计约355座,处理工艺有AAO、MBR、AO+MBR、厌氧+好氧、人工湿地、厌氧+人工湿地、生物接触氧化、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生物转盘等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含资源化池约1810座和独立罐约220座。3、泵站约366座。4、具体运维数量按委托人下发任务单执行(含在服务期内委托人新接管的管网、设施等
  • 范围: 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委托人按实际工作需要,采取任务单方式下达工作任务(具体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为准)。(2)服务期内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受托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单的数量、范围和工艺等),受托人须配合。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补偿损失。★(3)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导致有关污水处理设施被取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托人自行承担有关的风险,并不得有异议,按实际运维的时间计算运维费用,不得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6-2027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2026-2027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2026-2027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

公示标题:2026-2027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9 23:5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13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09 16:49:28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 2026-2027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
公示名称 2026-2027年南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3-05 10:00:00
评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 商务评分 技术评分 报价评审 综合得分
1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35.0000 44.9900 9.9500 89.94
2 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 19.0000 36.2600 9.8100 65.07
3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15.5000 35.8900 9.8200 61.21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91530100216579074C 1 81593553.27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张磊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 91440104618537643U 2 81352865.74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华玉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91640000MA75YLCT0F 3 81812019.76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杨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岗沥九十亩北,南顺泵站管理楼(南沙排水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3906560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9065605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岗沥九十亩北,南顺泵站管理楼(南沙排水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09 23:59: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13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