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体检中心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体检中心改造项目
- 规模: 本项目装修改造共四层,一层面积349.48㎡,四层面积751.34㎡,五层面积780.51㎡,六层面积762.86㎡,总建筑面积2644.19㎡。项目含拆除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
- 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合同约定,承担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体检中心改造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施工任务(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体检中心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体检中心改造项目
公示标题: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体检中心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3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06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02 18:13:57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0104-04-01-70515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体检中心装修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体检中心改造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体检中心改造项目 | ||||||||||||||||||||||||||||||
| 公示名称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体检中心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2-27 15:00:00 |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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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1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440101799421577N | 1 | 7081767.08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许毫池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2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91450000198229934T | 2 | 7126799.88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薛忠辉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3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458866 | 3 | 6947319.99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00日历天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梁智伟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盘福路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81048128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6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3-03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3-06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