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大道北人行天桥及医院地块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2-06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镜湖大道北人行天桥及医院地块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规模: 镜湖大道北人行天桥及医院地块周边道路工程位于广州市新雅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花都院区)周边,项目包含1座人行天桥和2条市政道路:拟建跨镜湖大道人行天桥位于逸仙纪念医院西侧1号门附近,天桥主桥采用两跨钢桁架梁结构,跨径组合为(24+24)m,主桥全宽5.9mm,其中人行净宽4m,主桥两端设置垂直电梯满足无障碍通行需求。新建医院南侧秀雅二路(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30米,本次实施北半幅宽度15米,道路长度295米,新建医院东侧贤才一路(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20米,本次实施西半幅宽度10米,道路长度275米。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相关配套设施
  • 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具体工作包括:①负责项目的全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工作;②负责项目的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涉及总长度20km以下综合地下管线测量)及管线探测)。(具体工作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镜湖大道北人行天桥及医院地块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镜湖大道北人行天桥及医院地块周边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镜湖大道北人行天桥及医院地块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标题:镜湖大道北人行天桥及医院地块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2-0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1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2-06 17:00:55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10-440114-18-01-947486
投资项目名称 镜湖大道北人行天桥及医院地块周边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镜湖大道北人行天桥及医院地块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镜湖大道北人行天桥及医院地块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镜湖大道北人行天桥及医院地块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2-04 10:00:00
评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得分

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总得分

总得分排名

1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30.00

55.42

10.00

95.42

1

2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0.00

41.00

9.98

80.98

2

3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40.96

9.99

80.95

3

4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7.00

36.90

9.97

73.87

4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91440101455353507F 1 1938291.6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张帅 市政路桥设计正高级工程师/2501001194693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440000455857297X 2 1926167.5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宏彬 市政路桥设计正高级工程师/2200101154844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400004558576332 3 1943375.9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梁茂平 市政路桥设计正高级工程师/2200101154197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贾工 联系电话 020-3680581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36897092
联系地址 花都区公益路39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2-0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2-10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