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云三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3-06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凤云三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 规模: 本项目为花都区凤云三路的建设工程,项目道路全长约1.11km,包含2条道路,概况如下:(1)凤云三路全长约0.91km,设计起点接凤凰南路,设计终点接迎宾大道辅道;规划红线宽度为20m,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2)联乡路全长约0.2km,设计起点接凤凰南地块配建道路,设计终点联乡路与凤云二路交叉口;规划红线宽度30m,实施宽度为15-18.5m,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最大排水管径DN1000,最大给水管径DN300
  • 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具体工作包括:①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配合报建、前期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含变更造价分析)、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及相关配套工作(如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概算审核等);②负责项目的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含各阶段的超前钻)、工程测量(修测、涉及总长度20公里以下综合地下管线测量)、管线测量、旧路(旧桥)检测等。);③按相应的勘察要求执行本次地质勘察,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的交底跟踪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④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具体工作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凤云三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凤云三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

标段(包)名称:凤云三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标题:凤云三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0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10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06 11:59:57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8-440114-18-01-865585
投资项目名称 凤云三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凤云三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凤云三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名称 凤云三路(凤凰路-迎宾大道)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3-04 10:30:00
评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
1

(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成)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95.37
2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3.45
3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83.18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914400004558576332 1 1779254.4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梁茂平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2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40000455857836N 2 1783541.76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周文辉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3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91440101455353507F 3 1786221.36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张帅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20-8697015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36897092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0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10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