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07-01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
  • 规模: 本项目为华南农业大学为提升教学环境需要,拟对第四教学大楼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具体包括:把5楼课室装修改造为智慧课室,包括地面翻新、天花吊顶、墙面装饰等;1-4楼30间课室简单翻新;1-5楼走廊局部吊顶、翻新门窗等;1-5楼卫生间修缮装修,卫生间外空间美化,增加墙板吊顶、导视系统;装修美化教师休息室、架空层、东侧平台休息空间,以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 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包工、包料(招标人明确需甲供的材料设备除外)、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质保期内质保、包结算和资料整理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_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

标段(包)名称: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

公示标题: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0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7-04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7-01 00: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3-440106-04-05-861640
投资项目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
标段(包)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
公示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6月27日 10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经济标评分

总得分

1

君兆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5 0

79.34

96.84

2

广东建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1 0

79.79

95.89

3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1 0

79.34

95.44

4

广东惠晟建设有限公司

16.00

78.73

94.73

5

广州市第三建筑装修有限公司

15.30

79.34

94.64

6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50

78.82

94.32

7

广东凯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60

78.73

93.33

8

广东荣基鸿业建筑工程总公司

20.00

72.89

92.89

9

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50

75.57

90.07

10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20

77.35

89.55

11

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40

74.26

87.66

12

广东明龙建设有限公司

10.70

72.56

83.26

13

广东广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二填写,不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君兆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1440106068699532L 1 6731331.09(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东辉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广东建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400006174007254 2 6676934.11(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张永义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40101565974160W 3 6731344.62(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林振辉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华南农业大学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0-8528008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5536908
联系地址 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7月01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7月04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JG2025-2396中标候选人公示-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已盖章).pdf 评标报告--华南农业大学第四教学大楼智慧教室建设装修工程(无签名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