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检测及监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3-20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检测及监测服务
  • 规模: 本项目AB0807084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58348平方米,AB0807106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6177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63327平方米(暂定),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402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065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22800平方米,项目将建成现代中药及化药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多栋中成药和化药制剂生产厂房、提取车间(甲类)、中药材库、综合仓库、动力中心及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中药颗粒剂、片剂、丸剂,以及化药注射剂、胶囊剂等多个剂型的产品。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范围: 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设备材料见证检验、主体结构检测、人防结构检测、室外给排水、景观道路检测、防雷检测、幕墙门窗检测、消防检测、节能与绿建检测、智能检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检测、监测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作清单、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监测及检测技术服务内容需满足项目验收要求、施工过程需要及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检测及监测服务-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检测及监测服务

公示标题: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检测及监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3-2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3-24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3-20 12:22:5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111-17-02-383838
投资项目名称 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检测及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检测及监测服务
公示名称 广药白云山时尚中药谷天华园项目检测及监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03-18 09:00:00
评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 资信业绩部分评分 方案部分评分 投标报价评分 综合得分
1 (主)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成)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60.00 16.71 19.62 96.33
2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54.00 15.43 17.54 86.97
3 (主)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52.00 13.29 18.02 83.31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主)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成)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91440101MA9UN7RC5R 1 19629613.88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松 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 1901001028794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主)广州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914401047418768277 2 20036329.42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吴永毅 建筑工程检测正高级工程师/2401001136488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主)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914401017860809612 3 18781024.1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樊本乐 建筑工程检测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第1801001010737号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白云山国际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56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20-6628115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白云山国际医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66281153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56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3-21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24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