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智慧物流共富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A3302260300026382001001]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海县智慧物流共富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 规模: 建筑占地约9590平方米,其中主楼部分分两层,底层层高12.3米、二层层高10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100平方米
- 范围: 本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等);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电气及照明(含光伏及充电桩)、暖通,及室内外附属工程(包括围墙、综合管线、智能化等)),同时包含施工期间的设计配合、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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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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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智慧物流共富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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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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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330226-04-01-85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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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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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海县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B幢16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4-8956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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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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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海北路357号
联系人:周望杰、王佳佳
电话:1385839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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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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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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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质,并承担 设计 任务;
③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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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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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等);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电气及照明(含光伏及充电桩)、暖通,及室内外附属工程(包括围墙、综合管线、智能化等)],同时包含施工期间的设计配合、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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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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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占地约9590平方米,其中主楼部分分两层,底层层高12.3米、二层层高10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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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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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26030002638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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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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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智慧物流共富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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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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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26030002638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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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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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4,70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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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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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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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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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质,并承担 设计 任务;
③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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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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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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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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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2-25至2026-03-19,获取方法: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5.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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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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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3-19,递交方式: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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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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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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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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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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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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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6557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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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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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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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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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5: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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