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永康市市政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永康市发布时间:2026-03-23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年度永康市市政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4-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0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结果公示</span>
标题:
2026-2027年度永康市市政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FYCG001
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永康市市政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2026-2027年度永康市市政道路养护服 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下载) 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0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30784262050030000008- FYCG001

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永康市市政道路养护 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元):9200000

最高限价 (元):9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2027年度永康市市政道路养护 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 (元):9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永康市城区范围内市政道路的日常养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次招标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承包期限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或 合同金额履行完毕终止。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 定,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 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承诺函》 (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①投标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对 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③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 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 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 ) : 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10日14:00

开标地点 (网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开标 室一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 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 (2021) 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 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 (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 件内 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 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 -项目采购-询 问质疑投诉 -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 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 -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 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 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 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 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起7个工作 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2)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 (磋商、询价)。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永康市市政管理处

址:永康市望春西路 28号

真:

项目联系人 (询问):胡莹露

项目联系方式 (询问):0579-87179576

质疑联系人:金志坚

质疑联系方式: 15058589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永康市江南街道天和景园西塔路 910号

真:

项目联系人 (询问):朱炳旭

项目联系方式 (询问):18257872366

质疑联系人:王邵燕

质疑联系方式: 150586553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 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 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真:

联系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 0579-87171293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3-23
交易业务类型:
其他类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3-23 15: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