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三期)-变配电及高压进线工程[A3307840900007594002001]

永康市发布时间:2026-03-24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三期变配电及高压进线工程
  • 项目地址: 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内
  • 规模: 新装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电缆敷设及工艺配电部分等工程内容,建设地点: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内。招标范围:完成《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三期)-变配电及高压进线工程》设计图纸中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为完成该内容需承包人做的一切前期准备和完成该内容后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新建开闭所,配电房,新装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电缆敷设及工艺配电部分等工程内容
  • 范围: 建设规模:新装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电缆敷设及工艺配电部分等工程内容,建设地点: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内。招标范围:完成《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三期)-变配电及高压进线工程》设计图纸中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为完成该内容需承包人做的一切前期准备和完成该内容后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5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信息公开招标公告</span>
项目名称:
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三期)
项目代码:
2310-330784-04-01-182116
招标人:
名称:永康市小微企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华丰东路111号2楼
联系人:潘俊钞
电话:15067961667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联系人:马自成
电话:18857108126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范围:
建设规模:新装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电缆敷设及工艺配电部分等工程内容,建设地点: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内。招标范围: 完成《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三期)-变配电及高压进线工程》设计图纸中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为完成该内容需承包人做的一切前期准备和完成该内容后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规模:
新建开闭所,配电房,新装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电缆敷设及工艺配电部分等工程内容。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永康市石柱高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三期)-变配电及高压进线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7840900007594002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47,998,783.00元
资金来源:
市财政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格要求或组成联合体: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否则不予认可。签约合同价以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3.4.2 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3.4.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4.4 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总监: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否则不予认可。签约合同价以合同载明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为准,竣工验收资料上未载明的以合同载明为准】。□本项目应当配备安全总监:拟派项目安全总监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安全总监须出具在本单位 3 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1月和2月)的社保参保凭证,且符合以下规定:(1)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为准;(2)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3-24至2026-04-15,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4-15 14:00:00,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行政监督机构: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9-89293510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3-24 16: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