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春工业园区自来水工程框架协议成交公告

海曙区发布时间:2026-02-27来源: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望春工业园区自来水工程框架协议
  •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2-27
  •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3-02

项目详情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结果公示</span>
标题:
望春工业园区自来水工程框架协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2026NBHSWQT011000001
项目名称:
望春工业园区自来水工程框架协议
成交时间:
2026-02-27
成交金额:
0.00
公告内容: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望春工业园区自来水工程框架协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2026NBHSWQT011

二、项目名称: 望春工业园区自来水工程框架协议

三、招标公告日期: 2 02 6 01 2 6

四、开标日期: 202 6 02 2 6 14:00

五、公示期限: 202 6 02 2 7 日至 202 6 03 02

六、中标 /成交内容

序号

合作范围

中标人

中标价

合作 期限

1

宁波市海曙区内在招标人管辖范围内的 房建、市政、交通项目 涉及的自来水新(改)建项目(招标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另行委托相关单位实施的除外),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宁波市 水务环境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市给排水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设计费

承诺 “同意设计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采用内插法计算后计取;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类项目取1.1)。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双方确认的工程费的预算额计,最终根据审计确定的工程费调整。”

自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如遇政策变化等原因,合作双方经协商后调整合作期限或终止合作。

工程费

承诺 “同意 工程费 以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费预算价计入签约合同暂定总价,最终按时结算, 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经审计 ( 或审核 ) 部门审计 ( 或审核 ) 后的最终结算金额进行多退少补

水量损失补偿费

承诺 “同意水量损失按照《一事一委托协议》中关于供水管道排空、冲洗水量计算,自来水单价按具体项目合同签订当月《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含税信息价计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 2号

联系人:闻老师

联系电话: 1815826801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薛家南路 499号11层

传真: 0574-87300371

联系人:张时雄、何欣、邱科杰

联系电话: 0574-83885614

电子邮箱: 240612330@qq.com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2-27
交易业务类型:
其他类
信息来源: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2-27 14: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