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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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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排涝通道新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排涝通道新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于2025年月8月05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三日。在公示期内核查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智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17785946XY)”存在被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行政处罚取消投标资格(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住建罚字决[2025]2号),期限是2025年01月24日-2026年01月24日。“信智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未如实反映当前情况,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信誉要求:“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现依法取消“信智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四条: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者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依据评标委员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及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实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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