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龙江乡弄岗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功能提升项目(EPC+O)
- 项目名称: 龙陵县龙江乡弄岗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功能提升项目
- 规模: 工程计划总投资780万元。(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开展设计及施工,不得超标准、超规模设计。)cf4cb152-4931-438b-9185-d0e944221467
- 范围: 包含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保修期修复等工作。本次招标确定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工作内容: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取得评审意见(如需)、配合施工图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规报建(如需)、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施工图及招标人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包括竣工图等相关资料),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3)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所需各项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4)运营工作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的运营等后续服务工作结合该项目的实际,运营模式主要采用“运营方+龙江乡人民政府+村集体”的运营模式。经营方式:资产租赁,不低于五年一个周期进行租赁,期满后运营单位具有优先续约权。运营包括运营策划、投资、管理、维护、运营等。运营方需在建设项目完工后,对运营有关的事项进行投资。运营单位自主经营,第一个运营周期内运营方需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资产持有方)每年支付不低于项目投资结算金额2%运营权使用费。第一个运营周期结束如果继续续签,运营权使用费双方另行协商(不低于第一个运营周期)。建成投入使用后,在运营期间需整包转租时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方可,若出现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运营方退租的,运营方已投资部分将归招标人所有,且招标人不以任何形式对运营方投资部分进行补偿。运营方在运营期满,未续签运营合同情形下,运营方需负责对项目业主方进行管理运营培训及相关资料等整体项目的移交,对损坏部分进行修复后移交,以确保业主方接手项目后能平稳运行。招标人收益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设美丽乡村,村内公益事业支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龙陵县龙江乡弄岗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功能提升项目(EPC+O)cf4cb152-4931-438b-9185-d0e944221467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cf4cb152-4931-438b-9185-d0e944221467建设规模:工程计划总投资780万元
项目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 标段编号: | GC530500202500126001001 |
| 标段名称: | 龙陵县龙江乡弄岗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功能提升项目(EPC+O) |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0875-6121648) |
| 发布时间: | 2025-05-30 10:00:00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 中标人: | 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应时发生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浙江中冠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人代码: | 91310000132210069Q//91530103MA6K7RT45D//91330483MAC3WCHD3U |
|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 下浮 0.2% |
| 中标工期(天): | 总工期150日历天,包含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 项目经理: | 胡震 |
| 备注说明: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无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现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应时发生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浙江中冠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