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615天猴高速鸡街至石屏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安全韧性评估)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招标
- 项目名称: 天猴高速鸡街至石屏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评估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
- 规模: G5615天猴高速鸡街至石屏段全长96.356公里,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匡算投资约20.9亿元4451282d-25f9-47b5-815c-77123b8885af
- 范围: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安全韧性评估):根据《公路安全韧性提升技术指南》及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行业 标准,结合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高速公路设计回溯报告、公路检查检测报告等文件及工作成果,收集项目沿线水文地质、极端自然灾害、交通安全等资料,开展现场调查,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安全韧性评估,直至取得批复,并配合后续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勘察设计相关工作等。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并取得专家意见,支撑项目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3.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编制:完成本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即:按照《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将现行的选址论证、踏勘论证、节地评价、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等并联编制),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组卷编制及完成报批技术服务,并最终获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G5615天猴高速鸡街至石屏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安全韧性评估)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招标4451282d-25f9-47b5-815c-77123b8885af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4451282d-25f9-47b5-815c-77123b8885af建设规模:G5615天猴高速鸡街至石屏段全长96.356公里,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匡算投资约20.9亿元4451282d-25f9-47b5-815c-77123b8885af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分类:公路工程工程类型:其他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是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1-1617: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电话:0873-3733221)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红河大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曹亚杰办公电话:0873-3745185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杨冰招标代理机构:办公电话:0871-65013139经办人:移动电话:杨冰:1821381656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00202600024001001标段名称:G5615天猴高速鸡街至石屏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安全韧性评估)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招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2217: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2-0608:30开标地点:州本级开标室3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标段合同估算价:236.6903万元本次招标内容: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安全韧性评估):根据《公路安全韧性提升技术指南》及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行业 标准,结合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高速公路设计回溯报告、公路检查检测报告等文件及工作成果,收集项目沿线水文地质、极端自然灾害、交通安全等资料,开展现场调查,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安全韧性评估,直至取得批复,并配合后续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勘察设计相关工作等
项目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600024001001 |
| 标段名称: | G5615天猴高速鸡街至石屏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安全韧性评估)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招标 |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电话:0873-3733221) |
| 发布时间: | 2026-02-10 11:00:15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 中标人: | 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标人代码: | 915300004312009444 |
|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 210.7357万元 |
| 中标工期(天):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最终批复文件之日止(其中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编制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安全韧性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编制工作同步开展,满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要求)。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服务期限。 |
| 项目经理: | 卢江 |
| 备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