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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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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90020260005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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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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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坑卡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木场乡勐撒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木厂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乌木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芦子园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彩靠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洼子田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响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小龙洞河山洪沟治理工程9条山洪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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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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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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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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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水务局/0883- 663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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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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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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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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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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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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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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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3090043309053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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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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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批准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中的科研勘测设计费 F× 9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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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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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服务期限的延长或缩短,不作为调价依据)。其中: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分批提供相关设计文件,直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止;施工图设计阶段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求,相关专题服从主体报告进度,不得影响主体报告的审批及项目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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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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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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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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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坑卡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木场乡勐撒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木厂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乌木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芦子园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彩靠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洼子田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响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镇康县小龙洞河山洪沟治理工程9条山洪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于2026年3月18日开评标,评标结果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3日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该项目未收到任何质疑,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意见,镇康县水务局规划设计室研究决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临沧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价:最终批准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中的科研勘测设计费F×93.10%,项目负责人:黄文春,证书编号:Y120225050410030062,工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服务期限的延长或缩短,不作为调价依据)。其中: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分批提供相关设计文件,直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止;施工图设计阶段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求,相关专题服从主体报告进度,不得影响主体报告的审批及项目开工建设,质量承诺:各阶段资料齐全,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各阶段设计规程所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335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意见》(云水建管〔2017〕57号)和《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临政水字〔2018〕205号)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勘察、设计质量负终身责任。如设计方案经许可后,出现勘测设计失误,将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水总〔2020〕32号)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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