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昆明市发布时间:2025-08-29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项目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5-G1-01991-YNCJ-0017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供应商名称:云南华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云大西路新广丰食品物流中心B区1栋9楼918号

中标金额(万元):0【在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内,按实际发生结算】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0.69

评审报价:下浮率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名称: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食堂原材料配送
品牌:/
规格型号: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按采购人需求适时提供
数量:1
单价(元):1428134.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栋元(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崔俊,牛海生,马银波,郭亚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计算的收费金额低于7000元的项目(或标段),按7000元计取。

金额:1.6452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昆明映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单位因"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未进行备案及赋码”"原因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哨云南路20号

联系方式:0871-67517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8层812号

联系方式:15687894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创然

电 话:1568789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