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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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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30020250016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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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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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两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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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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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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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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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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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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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资审开标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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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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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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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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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2.22919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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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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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设计:
(1)对建设投资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包括但不仅限于总图(含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管线综合设计、道路、配套设施等工程)、各相关专业基础、建筑、结构、综合管网、绿建、海绵城市设计、建筑智能化、安装、电气、给排水、弱电、泛光照明(相对比较简单的方案)、建筑外装饰、绿化工程设计、雨水收集设计、水泵房设计、变配电室设计、弱电设计(含市政搭接点至户内端口)、标识标牌设计、LOFT二次补板、雨污水排放(含市政排放口至红线内)、导视系统设计、无负压供水系统二次设计、中水回用配套管道及附属设施、交通引导设计、外立面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门窗栏杆深化设计、人防设计、消防、防排烟、红线范围内道路及相关设施、红线范围内与本工程有关的基坑支护、车库、边坡、挡墙等的所有施工图设计、设计估算、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及后续现场服务的全部设计内容,满足发包人功能性要求。按甲方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的审查及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专项及二次深化工程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二次专项设计成果通过审图公司审查;配合建设单位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评审、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并负责进行工地现场服务。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仅限于红线范围内
(1)建筑安装工程:①六通一平工程范围:场地平整、挡土墙、临时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场地前期临时工程等所有施工。②建安工程范围: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土建工程、外装饰装修、充电桩(仅做配管预留预埋,不配线)、给排水(用户水表至用水点,表前通道做预留预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电气工程(从配电室低压柜出线至末端用电点位,其中低压柜出线接一级箱的,从一级箱往后算至末端用电点位,没有一级箱的从低压柜算至末端用电点位。接用户电表箱回路只含电表后线路至末端用电点位。(含公区配电箱、户内配电箱、电线、电缆、线缆保护管、开关插座底盒及面板、普通座灯头+照明灯(地下室为声光感应延时吸顶灯)、防雷接地、系统调试、电表箱后桥架(地下室含全部桥架)、人防设备安装工程、暖通工程(不含空调系统设备安装,做预留预埋)、节能工程、弱电工程、中水处理等为实现使用功能及交付标准的所有施工。
(2)室外及配套工程:包括总图工程、室外硬地、海绵城市、围墙、室外栏杆、太阳能工程、泛光照明工程(通过规划审批相对比较简单的方案)、给水(不含自来水管网)、排水(含市政排放口至红线内)、室外电气包含含低压线缆保护管、手孔井、电缆井、挖填土方等,充电桩仅做配管预留预埋不配线。)、道路及景观绿化、亮化(通过规划审批相对比较简单的方案)、雨水污水收集排放、室外智能化、标识标牌标线系统、室外综合管网、室外构筑物等为实现使用功能及交付标准的所有施工。
(3)建安工程费平米包干单价不包含以下内容:loft公寓二次补板(设计除外)、公共部分装修及室内装修(室内按交房标准交付)、电梯及门套、自来水(用户水表前的管网、水表、水泵房设备等)、供电(用户电表前电缆、母线、桥架、电表、电表箱、配电箱、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电机及出线柜等)、燃气、空调、新建中水站。
(4)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并交付使用及维保修。
(5)建安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要求:负责施工及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完成竣备所需的专项验收、竣工备案、建设档案移交;专项验收如:人防、弱电、消防、节能、绿化、排污等。为实现使用功能及交付标准的所有施工,按发包人给出的交房标准达到最终的交验。完成本项目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服务等工作。
3.工程采购:本项目材料采购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达到法律规定招标条件的,承包人需依法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4、其他为实现本合同目标而应由承包人进行的工作。
5、承包人(联合体各方)共同为上述工作承担连带责任,不得以内部分工约定对抗发包人。
6、其他为实现本合同目标而应由承包人进行的工作。
7、承包人共同为上述工作承担连带责任,不得以内部分工约定对抗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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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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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经开区宁州路以东,胜峰路以南,师院西路以西,玮二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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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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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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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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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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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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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施工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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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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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①要求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注册证书);②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兼任;③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注册证书);②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施工项目经理: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注册证书);②提供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④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施工技术负责人:①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职称证书);②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兼任,须为不同的人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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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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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1个(含)及以上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亿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截图(公开招标项目提供,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和合同协议书),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业绩,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1个(含)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截图(公开招标项目提供,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和合同协议书),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业绩,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注:以上业绩包含EPC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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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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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施工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
3.1.3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1个(含)及以上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亿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截图(公开招标项目提供,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和合同协议书),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业绩,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1个(含)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截图(公开招标项目提供,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和合同协议书),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业绩,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注:以上业绩包含EPC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①要求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注册证书);②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兼任;③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注册证书);②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施工项目经理: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注册证书);②提供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④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施工技术负责人:①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职称证书);②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兼任,须为不同的人任职。
3.1.5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注:2023年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1.7信誉要求:①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③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或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或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④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⑤在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代理公司向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系统进行在建项目查询,对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有在建项目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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