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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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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40020250001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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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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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县城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唯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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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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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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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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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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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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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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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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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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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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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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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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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更新改造市政燃气管道22.4km;②华城盛景、泉乡雅苑、教师小区等 113个老旧小区,共计9664户居民用户更新改造庭院管道23.2km、立管(含引入管、水平管)49.3km;③配套安装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9664套,电磁阀9664个,自闭阀9664个,更换不锈钢波纹软管9664根、燃气计量装置( G2.5 )9664套;④同步增加燃气智能检测仪24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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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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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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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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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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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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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的一方,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7.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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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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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⑴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若为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备)。
⑵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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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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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资格证书和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③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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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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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为独立投标人: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揽过1个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2)若为联合体:
施工单位: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揽过1个项目施工EPC业绩;
设计单位: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揽过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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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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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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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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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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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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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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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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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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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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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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