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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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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40020260004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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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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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华宁县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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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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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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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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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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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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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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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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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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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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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56492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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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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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华宁县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项目实施产业及民生项目四个。1.富民村委会农产品集散场地及村内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果蔬分选中心1项。(2)分选中心附属设施1项:管理用房建设28.57㎡、道路基础护坡、场地建设、地磅秤1台等。(3)村内人居环境提升1项:1道路扩宽长102.29m,宽2.5m,堆砌护坡;2综合活动场所建设651.34m2、基础护坡541.14m3等;3排水设施:DN300双壁波纹管77m等。2.龙潭营村委会人畜饮水集中供水工程项目。龙潭营村委会树米罗、阿白迷、落塘田村小组实施人畜饮水集中供水工程,(1)热镀锌钢管14630m,8T净水器1套,水源点安全围栏352m,100KVA变压器1套,一体化净水器房屋31.36m2等。(2)蓄水池1座。3.平坝村委会提水设施及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1)水泵房及进水池,22.31m2水泵房1座,65m2地下进水池1座。(2)提水管6144m(D140无缝钢管1700m,D125提水管热镀锌钢管4444m),输水管3800m(D125热镀锌钢管),电动给水泵1台,真空泵1台,潜水泵2台,启动柜1台,500KVA变压器1台等。(3)蓄水池1座(800m2蓄水池1座)。(4)产业发展道路长411m,宽3.5m。4.方那社区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1)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长340m、宽5.0m,公共照明设施(太阳能路灯)5套,生活用水便民服务台5套等。(2)实施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埋设):DN600双壁波纹管354m,污水收集池1座,塑料检查井1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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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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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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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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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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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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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或)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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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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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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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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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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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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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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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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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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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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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财务要求:2023至2025(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2023年至2025年(年份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已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及“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其中安全员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均需提供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均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承诺中标后不得更换,并要求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实行现场打卡制。
(7)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政处罚(提供网页截图)及以查询方式向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获得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信用记录”的相关查询记录信息,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本次招标项目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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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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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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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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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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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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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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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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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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