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云龙县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总承包(EPC+O)二次招标公告

云龙县发布时间:2025-05-14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大理州云龙县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总承包
  • 规模: 1)羊舍2458.20㎡;(2)母羊产房及小羊培育舍1045.96㎡;(3)青储容306.22m3;(4)生物发酵饲料厂807.64㎡;(5)饲料仓库288.75㎡;(6)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安防系统等配套附属工程。1325a839-2f1d-44e8-9533-4afd533d317d
  • 范围: 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本建设项目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质保服务、项目后期运营等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大理州云龙县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总承包(EPC+O)(二次)1325a839-2f1d-44e8-9533-4afd533d317d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1325a839-2f1d-44e8-9533-4afd533d317d建设规模:(1)羊舍2458.20㎡;(2)母羊产房及小羊培育舍1045.96㎡;(3)青储容306.22m3;(4)生物发酵饲料厂807.64㎡;(5)饲料仓库288.75㎡;(6)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安防系统等配套附属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9
  • 开标时间: 2025-06-04

项目详情

大理州云龙县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总承包(EPC+O)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大理州云龙县 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总承包(EPC+O)(二次) 1325a839-2f1d-44e8-9533-4afd533d317d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1325a839-2f1d-44e8-9533-4afd533d317d
建设规模: (1)羊舍2458.20㎡;(2)母羊产房及小羊培育舍 1045.96 ㎡;(3)青储容 306.22m3;(4)生物发酵饲料厂807.64㎡;(5)饲料仓库288.75㎡;(6)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安防系统等配套附属工程。 1325a839-2f1d-44e8-9533-4afd533d317d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5-14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龙县农业农村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龙县团结彝族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董师
办公电话: 18087287989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爱芳
办公电话: 08725520764 移动电话: 1398729519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500135001001
标段名称: 大理州云龙县 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总承包(EPC+O)(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5-19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04 09:30
开标地点: 云龙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68.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本建设项目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质保服务、项目后期运营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等于或小于3家)。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6.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6.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等于或小于3家)。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6.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 3.1.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具备有效的如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任意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如下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企业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运营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任意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其他组织;有所投标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3.2.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 3.2.1.2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业绩要求: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二次).pdf 2025-05-14 14:42:1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