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白石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EPC模式) 公开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云龙县白石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EPC模式
- 规模: 1)白石镇新建综合筛选加工基地1个,主要用于中药材、白芸豆等筛选、加工、仓储、交易等,占地6000平方米,场地平整6000平方米,新建钢结构厂房3000平方米,厂房内硬化3000平方米,挡墙180立方米,进场路硬化300米,蓄水池280立方米,水电安装。(2)松水村干松坡组新建安全饮水管线4000米(DN32镀锌钢管)。(3)云顶彝族群众移民新村(中和村苹果场)新建产业路长1300米、宽3.5米、厚0.2米(含侧沟、挡墙等基础设施)c4b93678-972f-49df-ab48-e6da7d1ee40a
- 范围: 云龙县白石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以EPC模式由总承包方统一实施,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限额设计)、工程施工等
-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龙县白石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EPC模式)c4b93678-972f-49df-ab48-e6da7d1ee40a资金来源: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c4b93678-972f-49df-ab48-e6da7d1ee40a建设规模:(1)白石镇新建综合筛选加工基地1个,主要用于中药材、白芸豆等筛选、加工、仓储、交易等,占地6000平方米,场地平整6000平方米,新建钢结构厂房3000平方米,厂房内硬化3000平方米,挡墙180立方米,进场路硬化300米,蓄水池280立方米,水电安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4
项目详情
云龙县白石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EPC模式)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云龙县白石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EPC模式)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1)白石镇新建综合筛选加工基地1个,主要用于中药材、白芸豆等筛选、加工、仓储、交易等,占地6000平方米,场地平整6000平方米,新建钢结构厂房3000平方米,厂房内硬化3000平方米,挡墙180立方米,进场路硬化300米,蓄水池280立方米,水电安装。 (2)松水村干松坡组新建安全饮水管线4000米(DN32镀锌钢管)。(3)云顶彝族群众移民新村(中和村苹果场)新建产业路长1300米、宽3.5米、厚0.2米(含侧沟、挡墙等基础设施)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3-09 14: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龙县农业农村局(0872-5523789)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云龙县白石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杨先生 |
| 办公电话: | 1991292419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爱芳 |
| 办公电话: | 0872-5520764 | 移动电话: | 13987295190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600040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龙县白石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EPC模式)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3-14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30 09:00 |
| 开标地点: | 云龙县一号开标厅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云龙县白石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以EPC模式由总承包方统一实施,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限额设计)、工程施工等。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小于或等于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负责项目所需的资料汇总及报审。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6.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同时具备,可组成联合体):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3.2.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 3.2.1.2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应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施工方提供)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设计方提供) 3.2.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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